知信衡公告丨福州纵横洲际水产有限公司债权申报公告

福州纵横洲际水产有限公司

债权申报公告

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黄家国的申请,于2018年7月25日作出(2018)闽01破申23号裁定,受理福州纵横洲际水产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令马尾区人民法院审理本案。马尾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8月1日作出(2018)闽0105破1号决定书,指定福建知信衡律师事务所担任福州纵横洲际水产有限公司管理人。

福州纵横洲际水产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福州纵横洲际水产有限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清算义务人应配合管理人进行清算,否则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福州纵横洲际水产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18年9月3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依法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管理人联系方式、债权申报地点及时间
        联系人:江燕苹15060411345、梁晓南13850141710;
        债权申报地址:福州市仓山区浦上大道276号仓山万达广场SOHO区C3#19楼;接
        受理申报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债权申报方式:
        债权以递交书面申报文件为正式申报。债权人应提交债权申报表,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等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债权人身份证明及证明债权成立的证据)。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提交证据原件供管理人核对。
        债权申报注意事项:
        (1)债权涉及利息(含罚息、复利)的,其利息计算至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黄家国对福州纵横洲际水产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之日(即2018年7月25日)止。
        (2)债权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报债权时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字并捺印确认);债权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供公民身份证明复印件(签字并捺印确认);委托代理人申报的,应提交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签字并捺印确认),委托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原件)及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债权申报材料详见网址:
        http://pccz.court.gov.cn/pcajxxw/pcgg/ggxq?id=64A2C1819D6EF6614B2949A0CF7CF6B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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