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信衡动态丨诚丰房地产开发(福清)有限公司债权申报公告

诚丰房地产开发(福清)有限公司

债权申报公告

       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李伟的申请,于2018年7月18日作出(2018)闽01破申7号裁定,受理诚丰房地产开发(福清)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令本院审理本案。本院于2018年7月26日作出(2018)闽0181破2号决定,指定福建知信衡律师事务所担任诚丰房地产开发(福清)有限公司管理人。
       诚丰房地产开发(福清)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诚丰房地产开发(福清)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诚丰房地产开发(福清)有限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清算义务人应配合管理人进行清算,否则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诚丰房地产开发(福清)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18年8月30日前,向诚丰房地产开发(福清)有限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依法申报债权的,不得行使权利。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 2018年9月13日9时在福建省福清市清昌大道101号福清创元千禧大酒店三楼召开。
      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
      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注:
  •       管理人通讯地址:福州市仓山区浦上大道276号仓山万达广场C3#1912福建知信衡律师事务所;邮政编码:350008;
  • 联系人:江燕苹15060411345、梁晓南13850141710、杨美娟18859133287。办公室电话:0591-87525988,传真:0591-87600933【邮箱: cffdcdf@163.com】
  •       接受债权申报的地点、时间和申报方式:
  • 债权申报地点:福州市仓山区浦上大道276号仓山万达广场SOHO区C3栋19楼,福建知信衡律师事务所;
  •       申报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 8月30日止的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       债权申报方式:
(1)提交债权申报书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债权申报应当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等。相关证据材料包括债权人身份证明及证明债权成立的证据,前述证据在申报债权时应提交原件供管理人核对。
(2)债权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字确认);债权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签字并捺印确认);委托代理人申报的,需提交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签字并捺印确认),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 ,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原件及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3)债权人还可以通过破产重整信息网进行网络申报(网址:http://pccz.court.gov.cn/pcajxxw/index/xxwsy),具体操作指引,请查看原文链接,欢迎加入“诚丰房地产破产联络群”,群号码:853429067。
(4)书面债权申报材料请至以下网址下载:
http://pccz.court.gov.cn/pcajxxw/pcgg/ggxq?id=69B660DAF6237DFDD5BB121DC4BF5EC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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