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管理"到"治理":福州内河立法升级,背后有这支律师团队的身影


      2026年7月24日,《福州市城市内河管理条例》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通过。从"管理办法"到"管理条例",两字之差,折射出怎样的立法升级?

1、一部法规,30年五修

      1992年,福州内河管理有了第一部法规。30多年间,这部法规历经五次修改,见证了一座城市治水理念的不断演进。

      2026年7月24日,福建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批准了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福州市城市内河管理办法》的决定。修订后的法规正式更名为《福州市城市内河管理条例》。


      从"管理办法"到"管理条例",两字之差的背后,是立法理念从侧重管理向兼顾保护与利用的全面升级。

      上世纪90年代初,时任福州市委书记的习近平同志亲自主持编制了"3820"战略工程,提出"全党动员、全民动手、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治水方略。30多年来,福州历届市委、市政府一张蓝图绘到底,治水目标从"水清、河畅、岸绿、景美",升级为生态保护与文旅产业的深度融合。

2、一支团队,全程护航

      在这部法规修订的背后,有一支专业力量全程深度参与——福建知信衡律师事务所。

      律所受托承接本次立法专项法律服务后,第一时间组建了专职立法服务团队。项目由温长煌主任牵头,苏威伟、庄振忠、郑磊、黄星瀚、唐异5名骨干律师协同参与,搭建起"负责人统筹牵头、骨干律师分项落地"的分层协作架构。

      团队确立了"全程参与、深度赋能、打造精品立法成果"的服务宗旨,从筹备到获批,贯穿立法全流程。


3、三大建议,全部被采纳

      立法过程中,团队联动各相关职能部门提出三大核心修订建议,均被正式吸纳——

      第一,规范排污口审批流程。新法规明确在城市内河管理范围内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须报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形成闭环监管机制。

      第二,增设文旅发展条款。新法规要求政府制定内河文旅融合发展规划,推动内河从"生态河"向"旅游河""文化河""经济河"延伸,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开发内河观光旅游、休闲运动等项目。

      第三,细化违法责任划分。新法规明确了张网捕鱼、炸鱼毒鱼电鱼、擅自占用内河水域经营等行为的处罚标准,并增加了信用惩戒和信用修复机制。


4、罚则明确,红线清晰

      新法规的处罚力度,值得关注——

      违规排污:最高可罚50万元;张网捕鱼情节严重:罚款5000元至20000元;炸鱼、毒鱼、电鱼:罚款5000元至20000元;擅自占用内河水域从事餐饮娱乐经营:罚款10000元至50000元。

      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企业和个人,将被记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纠正后符合条件,可申请信用修复。

5、从"纸上"到"地上"

      从前期调研筹备到法规正式获批,知信衡提供了全链条专业法律服务。团队编制了数百页的《参阅资料》,参与了每一场专题研讨会,协助起草了修正草案送审稿、起草说明、法规依据对照表等全套报批材料。

      法规于6月26日经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7月24日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半年多的专业付出,最终落地。

      当前,福建省正深入开展"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促进年"等活动,知信衡将继续深耕地方立法法律服务领域,以法治专业力量助力福州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


文/郑磊、苏威伟
编辑/毛倩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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