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价离婚案”——财富传承规划的重要性
◆微“观”案情
2017年10月10日,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的一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引起公众一片哗然: 赵健,持有唐德影视3202.20万股的第二大股东,宣布其与陈蓉女士的婚姻关系解除。二者已达成关于离婚事宜的有关财产分割约定,赵健将其股权中的1921.32万股划到了前妻陈蓉名下,相关股权过户手续已办理。 若按当天唐德影视收盘价为每股27.05元计算,此次陈蓉因离婚获得股份价值达5.2亿元左右,可谓“天价离婚”。 ◆ “天价”并非个案 上述事件并非个案。 而上市公司主要股东的离婚案通常以天价“分手费”作为代价。比如今年1月的梦洁股份董事长姜天武因为离婚支付10亿元“分手费”、6月华测检测董事长万峰因为离婚支付4亿元“分手费”。 高净值人群应如何规避风险?从赵健“天价离婚案”中我们能得到哪些启示呢? ◆ “法商”知识链接——夫妻共同财产 ●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资、奖金; (二) 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规定,夫妻一方的股权在婚后的收益属于“投资经营权益”,应为夫妻共有的财产。 ●法定财产制和约定财产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表明,我国实行的是以法定财产制为主,约定财产制为辅的夫妻财产制度,其中以共同财产制为法定财产制。 约定财产制是相对于法定财产制而言的,其是指夫妻之间通过订立契约的方式,对夫妻在婚前以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的所有权归属进行约定,并进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清偿第三人债务、双方离婚财产分割的约定,从而排除法定财产制的适用。而法定财产制,是指在夫妻婚前或婚后均未对夫妻财产作出约定,或所作约定不明确时,依照法律规定直接适用的夫妻财产制。 ●夫妻共同财产范围 因实践中涉及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过多,不可一一列举,故简单列举几项: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通过劳动所获得的财产。如工资以及从事多种经营产生的收益等。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通过继承、遗赠、赠与或其他合法途径(如股息、利息、红利、专利权所得、稿费等)所获得的财产。 (3)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足够长时,婚前个人所有的房屋,因夫妻双方长期共同使用、经营、管理、修缮的,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离婚时,如夫妻共同生活时间较长,可视为共同财产。 (5)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无法查清的,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6)结婚登记时,一方或双方父母赠与双方的现金或为双方购置的家具用品以及亲友送给双方的结婚礼物,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7)婚后购置的贵重首饰,价值很大的图书资料,以及摩托车、拖拉机、汽车等生活、生产资料,虽属个人专用,也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 婚变“风险” 据媒体公开报导,赵健除了拥有唐德影视股份,还投资了不少公司。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网所查数据,赵健系5家公司股东,其中包括与妹妹赵薇共同投资的梦洛(北京)酒业贸易有限公司、芜湖东润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等。 婚变产生的风险不仅只是巨额财富的缩水,甚至还会影响投资者、企业合作伙伴、企业管理层等对企业未来发展的判断。上市公司沃华医药控制人赵丙贤离婚案,其婚姻关系变动信息一经媒体曝光,沃华药业的股价一度从每股19.04元跌至每股12.77元,其股价市值损失就达上亿元人民币,这还不包括其他方面的负面影响。 ◆ 法商“智慧” 创富难、守富更难。财富安全有序传承的关键在于是否运用法律工具提前管理规划,降低或规避婚变风险。 1、签订婚前或婚后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2、通过家族信托等法律工具隔离风险。龙湖地产有限公司董事吴亚军和前夫蔡奎分别将公司股权注入各自的家族信托公司实现风险隔离。双方在设立家族信托时即对财产进行分割,婚姻关系的变动基本未影响到龙湖地产的未来发展。 财富传承规划团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