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与平潭综合实验区船东协会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2017月3月1日,我所与平潭综合实验区船东协会(简称:平潭船东协会)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双方未来将共同致力于法律平台建设,并为协会会员提供优质全面的法律服务。


   平潭船东协会成立于2000年8月,是由平潭人经营的的各航运企业、涉航企业、单船、驻外船货代表及本行业内的所有个人自愿组成的,具有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目前协会已有118名会员代表,运输船舶222只。
   近年来,随着平潭港口的规模建设和平潭国际旅游岛旅游产业的的迅速发展,辖区内的民用商船、渔业船舶等数量迅速增加,船东对法律风险防范和法律维权的需求不断提升。
  为维护平潭船东协会会员合法权益,帮助会员排忧解难,我所将携手平潭船东协会打造为其会员服务的法律平台,为协会会员提供包括:日常法律咨询服务;审查、修改、起草法律文件及商务合同;协助参与谈判;开展专项法律知识培训;诉讼代理等多项服务。
  双方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不仅搭建了法律服务平台,实现双方互利互赢,也为平潭海洋经济发展和海西建设作出了推动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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